劳务派遣人员算不算企业职工?这个问题之前就有很多网友咨询过老职这边了。之前老职也和大家讲解过,现在看来还是有不少人对于劳务派遣方面的了解都不清楚啊。下面老职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能帮助你解决这个问题吧。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兴的企业用工形式,也有它的特殊性,实际上它更像是一种人才租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而在派遣用工中,劳务派遣人员是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人才派遣公司的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以用人单位为主,用工单位为辅。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发放,只有加班费、绩效奖金、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由用工单位发放。简单的讲,劳务派遣人员与其用工企业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公司(既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由此看来,派遣人员不能计入企业职工总数。但若形式上是劳务派遣人员,实质上是职工,就应当计入职工总数了。
就是说劳务派遣人员不算企业职工,这个相信大家有阅读本文都了解吧。其实想知道派遣人员是不是企业职工很简单,我们看劳务派遣人员是与谁签订劳动合同就知道了。企业职工是企业与职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负责职工的社保缴纳,工资发放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人员是劳务公司与派遣人员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无论是工资发放还是社保缴纳都是由青岛劳务公司负责,派遣人员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派遣人员与用工企业只是雇用关系而已,所以劳务派遣人员并是不企业职工。虽然劳动派遣人员不是企业职工,但是在新劳动法中有规定,派遣工与企业职工是同工同酬的,所以在待遇方面还是有保障的,比起之前的好多了。
上一条:劳务派遣没有资质可以经营吗?
下一条:遇见企业同工不同酬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