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这种用工在我国近几年才兴起的,现在已经深入到各个行为,很多的企业也有使用派遣劳务工,虽然法律对于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例管理,但是也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青岛人社局公布《劳务派遣服务规范》。有了新的规范,下面老职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很早的时候青岛市人社局公布《劳务派遣服务规范》。考虑到法律法规和其他同类标准中部分空缺或规定不完善,而在劳动派遣实际业务中又经常涉及到的情形,该标准特别增加了“驻点管理”、“跨地区”派遣等条款内容。
其中,制定“驻点管理”条款,是因为随着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规模不断增大,部分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众多,用工单位难以管理。针对以上情况或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劳动派遣单位安排从业人员到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属地化管理。此举既提升劳动派遣单位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也增强了被派遣劳动者对劳务派遣公司的信任和满意度。
驻点管理:
1、根据用工单位要求,安排从业人员提供驻点管理服务。
2、驻点从业人员对劳务派遣工进行日常管理。
3、驻点从业人员定期与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沟通,及时解决用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及时向用工单位和驻点从业人员了解驻点管理情况,适时评估驻点管理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驻点管理工作。
跨地区劳务派遣:
1、青岛市的劳动派遣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市外用工单位服务的,应当接受当地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管理。
2、市外劳务派遣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青岛市用工单位服务的,应当接受青岛市、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管理。
3、开展跨地区派遣业务的青岛劳务派遣公司,应依法为劳务派遣工缴交社会保险,并参照本文件规范业务管理。
下一条:青岛劳务派遣合同可以落户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