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合同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不管做什么生意也好,上班也好,合作也好,都需要跟对方签订合同的,那么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呢很多的人都吃过很多亏,无效合同也是让大家很愤恨的事情,今天老职就为大家说说那些合同是无效的以至于很多人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中长点心。
一、口头约定的合同。
很多人在签合同时,就先为大家“画饼”。由于大多数得人极为珍惜这一机会,一般不敢轻易对此提出或签订合同的要求。一直由另一方吊着自己,可以说自己如果欠佳很害怕这次合作失败。不过呢口头约定合同在我国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所以这类的也是很少见但不得不妨的一种。
二、合同不匹配。
在签订合同期间,由于里面内容过于多,很多人不仔细查看,以至于里面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之后大家还一脸懵,最后自己受到利益损害为时已晚,所以还请大家在查看合同时不要过于省事,一定要认真查看。
三、胁迫的合同。
就拿单位招工来说。一些用人单位招工时,强迫劳动者交纳巨额集资款、风险金,并胁迫劳动者与其订立所谓的自愿交纳协议书,企图以书面协议掩盖其行为的违法性。这种事恶性的,以希望大家加以防范《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四、真假合同。
某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或集体企业为应付劳动仲裁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劳动者签订真假两份合同,以符合有关规定的“假合同”应付劳动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上却用按自己意愿与劳动者订立的不规范甚至违法的劳动合同来约束劳动者。
六、抵押性质的劳动合同
部分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跳槽”,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将其身份证、档案、现金作抵押物,甚至扣留劳动者应得的福利或工资,一旦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便将抵押物扣留。这种做法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而且严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以上就是青岛劳务派遣公司的老职为大家带来的六种无效合同,更多关于合同方面地问题都可以来汇丰宝官网了解,老职业会问大家耐心解答。
上一条:企业把公司业务外包给个人合法吗?